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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三评议组赴孝南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评议

【字号:    】        时间:2025-09-16      

  本网讯 严眺瑞 周潇 9月12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评议组到孝感市孝南区,对一起涉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案件庭审开展评议。评议组与人大代表、法官和律师代表,以及孝感、孝南两级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孝感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相关条线干警共计4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和评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指控逻辑,有针对性地展开讯问,并运用思维导图厘清毒品交易过程及毒资流向,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向法庭展示了多组证据。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犯罪构成、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充分回应争议焦点,围绕辩护人当庭提出的“毒品归属事实不清”“洗钱罪认定存疑”等问题临场应变并展开激烈辩论,有力驳斥对方观点。

  

  律师代表表示,公诉人举证条理清晰、辩论回应有理有据,特别是在指控犯罪时说理充分,对于两名被告人的作用论证清楚。同时,公诉意见中融入警示说理,充分发挥了刑法的教育作用。

  市人大代表认为,公诉人逻辑严谨、举证清晰,体现出扎实的办案功底,展现了检察机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他们表示,毒品犯罪社会危害严重,希望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

  法官代表表示,公诉人对案件事实梳理细致,对证据的审查严谨,通过巧妙讯问和针对性举证,有力维护了庭审秩序和举证严肃性,展现出扎实的业务能力,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法庭调查环节,分组举证清晰明了,建议进一步详略区分不同组别的证据。

  省检察院第三评议组成员从文书制作、讯问技巧、庭审驾驭、指控效果等维度展开深入分析,既肯定了庭审效果,也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

  “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讯问、举证,以及对争议焦点的回应,都精准且有力,展现了扎实的业务功底。”全省优秀公诉人吴柳昀、全省十佳公诉人王俊娥围绕本次庭审的法律文书规范制作、讯问环节问题设计、答辩过程节奏把握等提出了宝贵意见。

  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蒋建宇建议,审查报告中应详细说明毒品来源与交易上线的有关情况,庭审讯问应当对预案外的可能线索进一步强化追问,办案过程中应与侦查机关加强沟通,贯彻好“深挖彻查、打财断血”的工作要求。

   

  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罗杰表示,本案案情复杂、对抗激烈,公诉人气势如虹、正气满满,彰显司法权威。同时,建议客观证据审查应再仔细,对毒品来源要进一步深挖。他强调,评议活动要紧盯目标、常抓不懈,要梳理出庭公诉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深层症结,分析问题、剖析原因、促进工作。

  孝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伦指出,出庭公诉能力是公诉人的基本功,能体现公诉人的文书制作、证据审查与分析、法律适用、庭审答辩、突发情况应对以及法律监督等综合能力。周伦强调,基层院要高度重视出庭公诉工作,切实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做到“写好、说好、辩好”;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常态化庭审评议机制,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体提升出庭公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