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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从五个方面着力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见成效

【字号:    】        时间:2022-03-10      

  本网讯(通讯员 余露)孝南区内河网密布,府河、澴河、沦河(汉北河)在南部交汇穿境而过,区级及以上保护名录有河流12条、湖泊6个、水库25座,乡级小微水体名录有沟塘渠1768个。

  2021年,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从惩治犯罪、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巡河护岸等方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为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服务美丽孝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1年助力孝南区河湖长办公室在全市河湖长制考核中夺得第一名。

  一、依法惩治“两湖”和长江支流非法捕捞犯罪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部署,依法惩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共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批捕案件6件18人,起诉案件5件19人,对其中4件17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及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均获法院支持,依法惩治了非法过度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生态环境和治安秩序。

▲2021年4月,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提起公诉

  二、公益诉讼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的沟通协作,通过座谈会商等方式加强工作研判,强化湿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021年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朱湖湿地某养鸡场排污污染周边环境线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并不定期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经过努力,督促属地完成化粪池消毒清洗、养殖设备拆除工作。同时,与孝南区人民法院、孝南区农业农村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区分局组成检查专班验收整改工作,工作成效得到区人大代表的肯定。

▲公益诉讼检察官前往朱湖湿地某养鸡场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

  三、督促行政履职促退田还湖

  王母湖、野猪湖系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长江流域重点保护、禁捕区域。

  2019年10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孝南区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截止2021年3月,“王母湖三退”一期治理工程已完工,但二期工程治理中涉及的堤岸建设、退还区清挖等工程建设工作滞后,影响治理工程按时完工。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及时向孝南区水利和湖泊局、三汊镇人民政府、毛陈镇人民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督促工程建设进度,确保“王母湖三退”治理工程按时保质完工,目前已全面完成王母湖、野猪湖两湖13370亩退垸还湖工作。

▲“王母湖三退”工程施工现场

  四、检察建议助力污水与城乡垃圾规范化处理

  聚焦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环境治理,2021年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城乡生活垃圾案件24件,先后就医疗废弃物乱堆乱放、医疗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排放等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向孝南区卫生健康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区分局和有关乡镇等24家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职尽责,依法排查整改,落实监管职责。24家单位陆续进行了排查整改,医疗废物和污水得到规范妥善处置。

▲向多家单位就医疗废物(污水)处置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五、检察长巡河巡湖护生态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长定期开展巡河巡湖,深入了解重要河流、湖泊水质、河底淤泥清理、河湖岸线保护等情况,目前巡河巡湖已做到了全覆盖、常态化,并与区河湖长办公室全面协作,共同制定了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任务清单,推动区水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俊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俊才巡查府澴河、澴河河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