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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监督检查

【字号:    】        时间:2020-06-24      

本网讯(通讯员 陈梦婷 余露)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机制、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规范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该院对卧龙乡司法所和孝南经济开发区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活动中,孝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的相关实施办法、教育和劳动改造制度以及检察机关如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等情况。

随后,人民监督员查看了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和管理台账是否齐全完备、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司法E通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到位。

检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现场指出了档案资料中存在的问题:部分矫正对象资料中“所在村组社区意见栏”没有签字日期、司法所所长未签署具体意见、每日活动情况记载表过于简单等。


人民监督员张爱珍建议,基层司法所应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加强村组社区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合力;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人民监督员夏红霞建议,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参加集中学习时,司法所所长应在每日活动情况记载表上签字确认,确保记载情况真实客观。

司法所负责人对人民监督员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表示将会立行立改。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十分感谢人民监督员参与此次活动,对于人民监督员指出的问题,孝南区检察院将督促司法所加强整改,今后将会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监督活动常态化,使之更加规范有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