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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打电话拉人进群就能赚钱?别太天真!

【字号:    】        时间:2020-11-25      

  本网讯(通讯员 陈慧伦)

  您好,我是XX证券的客服,工号XXX,为回馈新老客户,本公司特意创建了一个股民交流群,群内免费推广股票信息,老师在线为股民诊股和牛股推送,只需要加一下微信就可以了。

  有这好事?

  是的。您的微信号是手机号吗?我添加您之后您通过一下。我拉您进群。

  这是小王所在公司提供的话术。

  小王今年19岁,刚刚大一,暑假闲着也是闲着,就在网上找兼职。很快,他被一则“招聘话务员,日入百元”的广告所吸引,就拨打了网页上的电话。电话那头的经理告诉他,该公司和某知名证券公司合作,话务员的工作就是每天打电话、添加他人微信并拉人加入微信聊天群,每个人头可以提成10块,每月底薪3000元。小王觉得这活容易、工资也不错,于是决定去公司看看。

  小王去了公司发现,公司在高档写字楼里面,大办公室里有一二十个话务员,大部分都是来兼职的大学生。每天上下班需要打卡,前台的两个小姑娘会每天登记他们的考勤。小王觉得公司很规范,就拉了个朋友一起签了合同。

  来公司的第一天,经理给小王发了张电话卡,让小王用自己的手机拨打电话。这一天小王打了三百多个电话,最终添加了12个人的微信,成功拉5个人进群。经理当天就给小王转账50元,小王干劲满满。

  第二天一早,小王准备继续打电话时,电话拨不出去,才知道电话卡被封了。小王正纳闷,同事告诉他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小王突然意识到这个公司可能有问题,搞不好涉嫌违法。但是又心想这么多大学生在这呢,而且自己来都来了,先把酬劳拿到手再说吧。于是小王又找经理拿了张电话卡继续干活。

  2019年7月23日下午,小王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打电话时,办公室突然来了十几个民警,小王等14名话务员和2名经理、2名前台被警方当场抓获,民警还扣押了现场51部手机、27份电话表等涉案物品。

  经查,该公司无证券交易相关营业执照和资质,

  该公司18人均无相关证券从业资质。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知悉该案件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徐勇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办案民警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补充调取了通话详单、转款凭证等关键证据,确保案件的依法办理。

  检察官介绍说,像小王这样打电话,添加他人微信拉人进群,看似只是小事,没有对他人实施诈骗行为,添加微信和拉人进群都取得了对方的认可,但实际上轻则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重则为诈骗犯提供前期帮助。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

  2019年7月7日,万某某以孝感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招聘经理和前台共3人,招聘小王等14人为公司话务员。

  从2019年7月9日至同年7月22日,万某某分18次向上线购买公民电话号码43000条,并在此期间让小王等14名话务员冒充证券公司员工拨打他人电话、添加他人微信、拉人加入微信聊天群,拨打电话数量共计30000余条,拉入微信聊天群的人数共计335人,万某某根据该人数与上线结算,非法获利20104元。

  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向其上线购买他人电话号码的行为,属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犯罪嫌疑人小王等14名话务员出售他人微信信息的行为,属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该公司18人均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万某某、小王等18人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17日,孝南区法院全部采纳了检方指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万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小王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余16人也均被判处了刑罚。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打着“轻松赚钱”名号的网络招聘信息更要保持谨慎。应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工作和兼职,求职前要充分了解对方公司的资质和工作内容。不轻信私人发出的小广告或者网络信息。一旦发现自己深陷违法犯罪窝点,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另外,也要及时与家人沟通,让家人知道自己的具体去向以及工作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