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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入村出庭公诉 以案释法得人心

【字号:    】        时间:2020-07-30      

  本网讯(通讯员 高媛)2020729日,为提升检察官业务能力,规范出庭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高司法公信力,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出席黄某某等三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刘某某非法狩猎案、李某某非法狩猎案的庭审。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注意到,三个案子的被告人均年龄偏大,且腿脚不便,为方便被告人参加诉讼,也为了在当地开展法治教育,孝南区检察院积极与法院协商,最终将开庭地点定于被告人居住地村委会,让被告人在家门前就能参加庭审诉讼。

  开庭前,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简要介绍了案情及案件办理情况,并向旁听的群众科普了今天庭审涉及的罪名,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案情。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就案件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发表意见,对此类犯罪危害性和当事人应吸取的教训进行了深入剖析,给旁听群众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后,人民监督员与现场的旁听群众交流了今天参与开庭的心得体会,对于今天庭审的便民出庭和检察官的现场普法,大家都给予了一致好评。

    

  “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现大方得体,法庭用语规范,心理素质和法律功底过硬,庭审驾驭能力强,指控犯罪有力,并以案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较好地展示了检察官指控犯罪、保护人民的新形象。”

  “今天的庭审是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在庭审中,检察官的指控清晰有力,法庭辩论字字珠玑,释法说理深入浅出,看得出,检察官对今天的庭审准备很充足,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旁听的群众也受到了法律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我们人民监督员和旁听的群众学习了法律知识,也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

  今年以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观摩庭审等活动,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司法。

  此次下乡开庭与法律知识宣讲相结合,以鲜活的案例在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既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的办案方式,又让现场群众受到了法庭教育,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充分起到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作用,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