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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治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公益诉讼助力古遗址保护

【字号:    】        时间:2024-06-11      

  本网讯(周彦 周潇)

  

  2024年6月8日是我国第八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近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文旅局开展文物古迹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实践。

  实地走访前,孝南区检察院从区文旅局调取四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简介、基本数据及保护措施等数据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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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公台遗址位于毛陈镇启安村胡家湾南80米,为新石器时代遗址,于1992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布为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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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神庙遗址位于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金神村和汪梁村,是商周、南北朝时期遗址。该遗址分布面积较大,保存较好,具有较重要的学术价值,是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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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店桥位于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杨店村,为清代建筑。该桥为孝南境内唯一一座保存较好的九孔石墩梁式平桥,为研究孝感地区清代的地理交通和桥梁建筑风格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依据,是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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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王桥位于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东桥村,为清代建筑。该桥自古至今是当地的重要交通要道,为研究孝感地区清代桥梁建筑风格等提供了实物依据,是湖北省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了解了基本情况后,孝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检察官带领检察人员,对辖区内四处文化遗址进行实地走访。走访中,检察官现场查看遗址保存情况、周围环境及管理范围内有无影响文化遗址保护的乱占、乱堆、乱画等违法问题,并详细询问相关负责人,查看文化遗址保护台账,深入了解文化遗址保护现状。

  “保护文化遗址,就要实地看看这些承载着孝南历史文化的瑰宝,做到对文化遗址概况‘心中有数’,为全面开展文化遗址保护做好基础性工作。”下一步,孝南区检察院将充分运用检察智慧,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文化遗址保护主体责任,为辖区内文化遗址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