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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重婚”多年毫不知情 检察建议监督撤销冒名婚姻登记

【字号:    】        时间:2025-02-28      

  本网讯(通讯员樊欣容 周潇)“感谢检察院,帮我把错误的婚姻登记撤销了!”近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冒名结婚登记案的当事人孙某甲进行回访时,孙某甲连声感谢。

  2024年9月,孙某甲在某柜台办理业务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系统显示其有两次婚姻登记记录,存在异常。“信息显示和我登记结婚的其中一位女士居然是我弟媳,我怎么可能和她结婚。”孙某甲哭笑不得。为消除第一次婚姻登记记录,孙某甲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已超过起诉期限,无奈之下他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收到监督申请后,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全面查实案情。1998年,孙某甲的堂弟孙某乙欲与其女友余某登记结婚,但彼时孙某乙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遂冒用孙某甲的户籍和身份信息,前往孝南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2011年,婚姻登记尚未全国联网,孙某甲与曾某办理了结婚登记,自此,孙某甲同时存在两条有效的结婚登记信息。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孙某乙冒用其堂哥孙某甲的身份信息与余某结婚登记属错误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承办检察官连同法院办案人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协商,经共同研究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在维护婚姻登记行政管理秩序的同时,也应保障不实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后对当事人孙某乙、余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督促行政部门依法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

  11月18日,孝南区检察院根据“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属地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重新审查案涉婚姻登记程序,依法撤销孙某甲被冒名顶替的结婚登记,同时加大对婚姻登记信息的审查力度,完善相应的纠错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慎研究,采纳全部检察建议,于12月17日撤销了孙某甲“错误”的婚姻登记,并向孝南区检察院回函。至此,孙某甲的诉求得以实现,持续27年的冒名婚姻妥善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