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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联合制定“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任务清单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字号:    】        时间:2021-12-29      

  本网讯(通讯员 向家欣为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孝南区域内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凝聚生态保护合力,进一步提升我区河湖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着力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

  12月23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区林长制办公室、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积极协商,联合签发了《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任务清单》《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任务清单》,全面开启孝南区“林长+检察长”依法治林和“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湖新模式。

  

  《任务清单》从组织体系、联席会商、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落实赔偿等方面确定了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河湖长、林长制办公室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两法衔接”工作部门共同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

  《任务清单》签发以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河湖长、林长共同推动破解河湖、森林管护重难点问题,将河湖长、林长制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推深做实。截至目前,已巡查河段40余公里。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俊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俊才巡查府澴河、澴河河段)

  下一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主动把联合巡河、巡林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与河湖长办、林长办共同研讨山水林田河湖草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守护“绿水青山”,守护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