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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检察:多元履职 守护流域生态安全

【字号:    】        时间:2022-10-14      

本网讯(通讯员 向家欣)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作出了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的重大部署,孝南区内河网密布,府河、澴河、沦河(汉北河)在南部交汇穿境而过,区级及以上保护名录有河流12条、湖泊6个、水库25座,乡级小微水体名录有沟塘渠1768个。

  2021年以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从惩治犯罪、公益诉讼、督促行政履职、检察建议等方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守护流域生态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犯罪 守护长江支流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涉及破坏长江支流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

  2021年以来,共审查批捕案件7件19人,批准逮捕6件18人;审查起诉案件11件36人,已提起公诉10件29人,对其中4件17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及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均获法院支持,依法惩治了非法过度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生态环境和治安秩序。

  

▲2021年4月,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提起公诉

  2022年6月,孝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孝南区农业农村局依法督促非法捕捞者邓某某、陈某某在王母湖团头鲂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增殖放流,在对增殖放流的鱼苗种类、鱼苗质量、放流位置、水域以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勘察后,将250公斤成鱼以及6.25万尾鱼苗投放至王母湖水域,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

  

▲在王母湖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职能 助力长江支流流域蓝天碧水净土治理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2021年以来,受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9件,其中河道治理类案件11件、耕地保护类案件4件、大气污染类案件34件,已立案4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

  2022年2月以前,孝感城北叶家庙遗址附近某碎石场作业时产生大量扬尘污染,影响了该地的空气质量,对周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处置碎石场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持续监督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下,该碎石场现已全面整改停产,叶家庙遗址周边的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朱湖湿地某养鸡场排污影响湿地生态环境,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人大代表反映后,迅速启动调查,及时向有关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属地拆除养殖设备,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毒,彻底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

  依法督促行政履职 确保生态环境修复效果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助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污染治理方面积极贡献检察力量,办理违法占地建房、水体污染等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发出问卷调查百余份。

  王母湖、野猪湖系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长江流域重点保护、禁捕区域。2019年10月,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孝南区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截止2021年3月,“王母湖三退”一期治理工程已完工,但二期工程治理中涉及的堤岸建设、退还区清挖等工程建设工作滞后,影响治理工程按时完工。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及时向孝南区水利和湖泊局、三汊镇人民政府、毛陈镇人民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督促工程建设进度,确保“王母湖三退”治理工程按时保质完工,截止2021年5月已全面完成王母湖、野猪湖两湖13370亩退垸还湖工作。

  

“王母湖三退”治理工程完成前

  

▲“王母湖三退”治理工程完成前

  2022年10月,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再次前往王母湖开展“回头看”工作,经过当地三年的治理,“王母湖三退”治理工程已全面落实到位,湖面周围已进行绿色植被覆盖,自然生态环境已基本恢复。

  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合规 完善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产业链

  在办理涉企涉环保类案件时,孝南区人民检察院要求注重审查涉案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座谈交流、走访沟通等方式,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和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整治。截至目前,已向相关企业、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推动完善环境保护社会治理。

  2022年5月,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污染环境案中发现,某五金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在经营模式、环保制度建设、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漏洞,企业合规机制不健全。7月7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该五金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向其发出企业合规检察建议。该企业积极整改,对检察建议所提出的建议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孝感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孝感市招商引资企业,主要从事垃圾焚烧炉渣的处理及再利用,属技术创新型企业,已获省发改委备案。2020年7月,该公司为加快建设进度,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盲目开工,造成20余亩农用地毁坏。该案暴露出该环保企业在依法建设、合规发展方面法律意识淡薄,公司治理体系不健全。鉴于该公司及相关涉案人员认罪认罚、已修复被占用的土地、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且公司发展方向符合孝感产业政策,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承办检察官向涉案企业发出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经合规整改,该企业对检察建议所提出的建议均已整改落实到位,修复后的土地达到了国土资源部门规定的标准,符合可耕作条件。企业另行选址,按规范程序办理用地和建房手续,厂房已建成投产。

  

▲目前,该环保公司已重新选址建厂并投入生产

  机制建设推动形成 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保护合力

  为促进检察监督与辖区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度融合,有效解决流域生态污染治理及监督中力量分散、标准不一、流域一体化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的统筹治理,孝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河湖长(林长)+检察长” 共护流域生态环境。2021年至今,检察长定期开展巡河巡湖,深入了解重要河流、湖泊水质、河底淤泥清理、河湖岸线保护等情况,已开展巡河巡湖4次。与区河湖长办公室、区林长办公室全面协作,共同制定了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任务清单,推动辖区水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022年6月,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分局、河湖长制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前往澴河、府澴河、卧龙乡水系等地联合开展多次巡河活动。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俊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俊才巡查府澴河、澴河河段

  “检察官+志愿者” 扩大案件线索收集范围。2022年6月,孝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孝南区统战部,邀请社会民主党派人士担任公益诉讼“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积极收集整理志愿者反映的问题及线索,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于长江流域大保护的反馈与建议。截止目前,已收集线索33条,立案24件,有效推动长江流域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

  

▲举行首批“益心为公”公益保护志愿者聘任仪式暨培训座谈会

  “检察院+高校” 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2022年4月,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与湖北工程学院签订检校共建协议,湖北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实验室将为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过程中遇到的自然环境勘测检测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技术人员利用便携式水质监测仪检测水质

  2022年5月,孝南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专业检测设备,引进环境科学专业人才,建设公益诉讼实验室,以便随时对水体水质污染情况进行专业检测,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