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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公开听证】助力脱贫攻坚 传递法治温情

【字号:    】        时间:2020-11-19      

  本网讯(通讯员 向家欣 陈梦婷)“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够体恤我们家的困难情况,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这么快就为我们争取到了救助金,缓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11月18日,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人吴某某接过检察官递上的救助金,连声感谢道。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11月13日,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莉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情、走访调查情况、救助理由和依据。

  据介绍,2014年1月22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吴某某的儿子与某房地产项目负责人胡某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共付款21万元,后胡某某因一房多卖,涉嫌合同诈骗,被法院判决,但购房款一直未能追回。吴某某及老伴多病,经常吃药,家庭贫困,其子及妻儿靠务农维持生计,没有正式职业,一家已被纳入精准扶贫贫困户。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对近几年办理的合同诈骗案摸排过程中发现此线索,通过对吴某某家庭进行入户走访核实后,认为吴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告之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与会人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分别从有关事实、法律依据及救助金额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人大代表罗红艳表示:“检察官实地走访,摸清申请人实际家庭情况,对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明了,司法救助程序规范,我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政协委员鲁炼红表示:“检察机关根据规范化的统一司法救助标准对申请人提起救助,让申请人感受到法治温情的同时,也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监督员郭国光表示:“检察机关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相互协作,对需要帮助的贫困户形成救助合力,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有利于贫困户走出困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

  人民监督员鲁锋建议:“国家司法救助能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若能与后续的心理疏导、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措施相结合的话,才能真正解决申请人的后顾之忧。”

  人民监督员周胜兰表示:“案件过程清晰,法律依据可循,救助理由充分,我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最终,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申请人吴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

  该案是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首次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阳光检务”,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举措,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情怀。

  今后,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持续开展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进行公开听证活动为契机,不断丰富救助手段,创新救助方式,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司法救助成为涉案困难群众的“及时雨”、“雪中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