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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跨越两千里 追讨十二年 检察为民解烦“薪”

【字号:    】        时间:2024-03-13      

本网讯(通讯员周潇 朱思轩)“我们年纪大了赚钱真的不容易啊,这‘血汗钱’拖了十二年,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拿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孝南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回访了一起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件当事人何师傅,电话那头的何师傅连声向检察官表达了谢意。

  

  何师傅是山东省莱州市的一位农民,因家中耕地被征收,每年仅靠3000元耕地补贴生活。为补贴家用,何师傅决定去城里打工赚钱。2011年,何师傅在邹某承包的莱州某工地上从事钢筋劳务工作,约定劳务费每天200元,何师傅兢兢业业如期提供了劳务,一年后工程完工,邹某却未支付何师傅劳务工资,何师傅多次讨要未果。

  2016年2月,邹某向何师傅出具了欠薪证明,让何师傅联系第三人林师傅。可当何师傅满怀欣喜去找林师傅索要劳务报酬时,林师傅却说与邹某的账目已结算完毕,让其向邹某催要劳务报酬。

  何师傅文化程度不高,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权能力较弱,加之邹某家住孝感,这场跨省讨薪路异常艰辛,而这一催要又是七年之久。

  直至2022年,何师傅眼疾愈发严重,导致视力二级残疾,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无奈之下,何师傅南下孝感,决心通过司法渠道讨要拖欠已久的工资。

  2023年8月,何师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被告知可以同时向孝南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来到孝南区检察院,何师傅焦急万分的向检察官讲述了事情经过,检察官耐心倾听其诉求,并受理了何师傅诉邹某劳务合同纠纷申请支持起诉一案。承办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一方面查明何师傅提供劳务的事实,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主体为邹某;另一方面通过何师傅提供的欠条,明确拖欠工资实际金额,同时主动联系邹某,向他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让其意识到拖欠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帮助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承办检察官樊欣容表示。

  该院审查认定,邹某拖欠工资未付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何师傅在外务工的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其诉讼能力弱,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2023年9月,孝南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11月,法院依法作出被告邹某须支付何师傅18000元劳务工资的判决。

  判决生效三天后,何师傅收到了拖欠了十二年的“血汗钱”,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官始终关注着何师傅家庭情况。“对家庭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我们应及时开展司法救助,让维权更有温度,让司法更暖民心。”承办检察官及时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第五检察部。

  收到线索后,第五检察部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核实何师傅的家庭情况,且根据其提供的二级残疾证,确定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最终为何师傅申请到3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他们辛勤劳动,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做出了巨大贡献。孝南区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积极探索支持起诉+’的办案模式,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守护农民工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孝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琳介绍,202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支持起诉案13件,成功追讨56500元。